关于省厅发布2021年我省教师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各位老师:
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21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从2021年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应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选修科目不少于18学时。
2021年度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学习课程为“科技创新现状与发展趋势”和“人工智能发展与产业应用”两个专题,教师可从以上两个专题中任意选择一个进行学习。教师可以登录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https://jsgl
以上如有未尽之处,请联系:
教师发展中心,盘伟凤,8553,panweifeng@nuit.edu.cn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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