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21]47号: 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学成果奖校级评选、省级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21〕8号),同时为总结和推广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先进经验,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深化教学改革,调动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学院将开展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评选工作,同步进行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及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
1.推荐名额:
(1)职业教育(高职)教学成果奖推荐名额:目前有全日制专科学生的学院可推荐1个;
(2)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名额:计算机学院5个,信工学院5个,商管学院3个,数媒学院5个,外国语学院2个,国教院1个,基础教学院1个,马院1个,教学管理部门2个。(推荐名额依据为:各学院通过学位授予权专业数及各学院本科专业数、质量工程完成情况等)
2.推荐要求:
(1)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范围和条件详见《best365网页版登录官网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见附件1),要求申报学校教学成果奖必须已经过2 年以上实践检验,在一定范围内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实践检验的起始,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推荐校级教学成果奖规定要求的时间。
(2)各学院、部门组织推荐和申报,学院不受理个人的申请;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项目,由主持单位组织联合推荐。原则上,联合推荐单位不得多于3个;各学院及部门应按择优推荐原则向学校推荐项目,切忌推荐前临时拼凑、随意组合。
(3)超过一个以上的推荐项目应排序申报;获本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项目将列入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参评项目。
3.推荐时须填写《best365网页版登录官网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best365网页版登录官网教学成果奖推荐书》(见附件1)、教学成果总报告及佐证材料,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1本或1套)。以上材料需报送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式1份到教务部。
二、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
1.推荐名额。我校省级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高职)推荐名额1个、高等教育(本科)推荐名额待通知。
2.推荐要求:
(1)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范围和条件详见省教育厅发的《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2021年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指南》《2021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指南》(见附件2)。
(2)学校从2012年后(含本年度)获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项目中择优评选推荐申报省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从2016年后(含本年度)获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项目中择优评选推荐申报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3)申报省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请填写《广东职业教育推荐成果排序汇总表》《广东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教学成果总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申报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请填写《2021年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请书》(见附件2)、教学成果总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1本或1套)。拟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项目应按要求完成成果鉴定。以上材料需报送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式1份到教务部。
三、时间安排
4月30日前,各学院、部门组织填写申报材料、评审推荐;将申报材料送教务部。本项工作联系人,教务部李华慈老师,内线电话8523,邮箱lihuaci@nuit.edu.cn 。
附件:
1.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文件
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教务部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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