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st365网页版登录官网本科生科研实践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实施办法
1 目的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高教函〔2018〕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一步激发我院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结合我校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学校全日制四年级本科学生。
3 内容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用于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的科研实践作品,主要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发明和艺术作品等科研实践作品。
3.1申请毕业设计(论文)替代条件
3.1.1学术论文替代:
(1)学生在校期间,在学校认定的刊物上或国际学术会议上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的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必须以best365网页版登录官网注明作者单位),原则上发表的论文在2个版面以上,可申请替代。(注:学校认定的刊物以《高校论文级别认定办法》(东软教科发[2022]14号)通知文件为准,下同。)
(2)申请者须提交已正式发表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原创性声明、论文查重报告(如刊物无查重要求,则查重要求需与毕业设计(论文)查重要求一致)以备审查和存档,如有检索证明一并提供。若已经收到期刊正式录用通知但论文尚未出版的,须提交期刊正式录用通知及复印件,该论文必须在毕业资格认定前正式发表。
3.1.2专利发明替代:
(1)学生取得的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并以第一授权人获得国家专利主管部门授权批准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发明,并将创作过程等按学院要求形成文字说明材料的,可申请替代。
(2)申请者须提交申请专利时的有关法律文件、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书、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专利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原创性声明以备审查和存档。
3.1.3艺术作品替代:
(1)艺术类相关专业学生,在学校认定的刊物上独立发表的与所学专业相关的美术或设计作品,并将创作过程按学院要求形成文字说明材料的,可申请替代。
(2)艺术类相关专业的学生以第一作者在文化部举办的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中入选的与所学专业相关的美术作品,或以第一作者在广东省教育厅主办的美术作品展览中参展的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作品,并将创作过程按学院要求形成文字说明材料的,可申请替代。
(3)申请者须提交作品、入选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作品文字说明及原创性声明等相关材料以备审查和存档。
3.2毕业设计(论文)替代的审批程序
3.2.1本科生申请科研实践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的认定工作由各学院按规定执行,各学院负责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也应对科研实践作品成果的难易度、工作量大小进行评估。
3.2.2每年9月份受理本科生科研实践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的申请工作。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best365网页版登录官网本科生科研实践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备审查和存档。
3.2.3学院统一组织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专家(不少于2人)对申请学生的科研实践作品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参加学院组织的科研实践作品答辩并评定成绩;该答辩组人员由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成员组成,答辩组人数及答辩要求与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要求一致)。成绩为60分以上,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可认定其科研作品可替代毕业设计(论文)。
3.2.4各学院将认定结果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汇总后报教务部审核及备案;教务部将组织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最总评审,通过评审的学生名单将在教务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学校发文认定成功。
3.2.5 毕业设计(论文)替代申请审核后,若发现所申请的科研实践作品成果有抄袭、代写、挂名等作假行为视同毕业设计(论文)作假。
3.2.6 若认定学生科研实践作品可替代毕业设计(论文),学院也需为其安排指导教师,负责其后续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存档工作。
3.3成绩登记
学生通过科研实践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的,可获得同等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学分,成绩按答辩组给定的成绩登记。
3.4材料存档
学生存档的材料(档案袋)应包括:
3.4.1毕业设计(论文)正稿
(1)学术论文:发表的期刊封面、扉页、目录首页、文章所在目录页、正文及封底的复印件。
(2)专利发明、艺术作品:形成的文字说明材料。
3.4.2其他相关资料
相关资料包括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创性声明、期刊查重报告、答辩记录表、答辩成绩评定表、学校正式发文的认定通知等。
4 附则
本办法自修订之日起执行,原《best365网页版登录官网本科生发表论文、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替代毕业设计(论文)实施办法》随即废止,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5 附件
best365网页版登录官网本科生科研实践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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