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学管理规章

best365网页版登录官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及素质教育实践学分管理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31 17:06:28 浏览次数: 【字体:

1 目的

为实现“国际化、实用化、个性化”的人才培养目标,鼓励、倡导大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认证考试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学校特设立创新创业及素质教育实践学分,由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和素质教育实践学分两类学分汇总构成。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学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生。

3 项目及学分管理

3.1在校期间凡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创新创业实践、认证考试和素质教育活动等项目并取得突出成绩,可申请获得相应类别的创新创业及素质教育实践学分。

3.2原则上,创新创业及素质教育实践学分项目类别主要分为3类:创新创业项目、专业认证和素质教育项目。其中参加创新创业项目、专业认证可获得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标准见附件及《best365网页版登录官网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及素质教育实践项目奖励办法》;参加素质教育项目可获得素质教育实践学分,认定标准参照《best365网页版登录官网学生素质教育学分实施办法(试行)》。

3.3创新创业及素质教育实践学分管理

3.3.1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创新创业及素质教育实践学分2学分,方可毕业,其中社会实践计1学分,其余创新创业及素质教育实践计1学分。

3.3.2创新创业及素质教育实践学分采取累计的方式,每2学分认定1次。

3.3.3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创新创业及素质教育实践学分总学分上限为8学分,且每类创新创业及素质教育实践学分不得超过该类学分上限。

3.3.4创新创业及素质教育实践学分中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超出2学分以外的,可以认定人才培养方案中通识选修课的学分,成绩按90分计,最多可以认定6学分。

3.3.5不同项目内容的创新创业及素质教育实践可累加记载学分。学生同一项目内容的创新创业及素质教育实践只能以获得最高成就计算学分,不重复累加。

3.3.6学生申请创新创业及素质教育实践学分项目,不可兼得其他形式的课程成绩相关奖励。

3.3.7学生根据本学院或系创新创业及素质教育实践学分管理细则要求与指导意见,参加创新创业及素质教育实践活动。

4 审批流程

4.1创新创业及素质教育实践学分由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原则上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素质教育实践学分在每学年秋季学期办理,具体办理时间和要求以学校下发通知为准。

4.2学校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并经公示无误后认定创新创业及素质教育实践学分。

4.3按学校规定程序审核认定的创新创业及素质教育实践学分以“创新创业及素质教育实践”课程(成绩统一记为90分)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5 附则

本办法自2020级起施行,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6 附件(略)

附件:创新创业与素质教育实践学分项目与学分关系表(不含素质教育项目及创新创业项目成果物)

终审:教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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