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科
实践教学科负责统筹学校教学运行所涉的实践教学相关工作,受教务部长和教务部副部长的直接领导,基于国家政策法规、集团有关文件和学校发展规划,负责完善学校实践教学规章制度、丰富实践教学体系和改进实践教学绩效水平等工作;设科长1人、科员1人,同时承担学校教务系统管理职能。
其主要职责是:
1.拟定学校实践教学的发展规划和实践教学的绩效目标。
2.修制定实践教学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
3.推进学校产教融合工作及产业学院的管理工作。
4.推进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和管理。
5.组织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和就业育人项目。
6.组织开展校企合作定制班。
7.负责组织开展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工作。
8.负责实践学期的课程安排和实训项目管理。
9.负责实验教学活动管理。
10.负责组织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活动。
11.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终审:教务网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